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871699 证券简称:三联盛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三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99 三联盛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永鹤律师、常健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汇龙达工业园厂房 B 栋三楼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年报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按审计报告显示,2023 年公司经营亏损,暂无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大公司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应对形势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市深矽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50 万元。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三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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