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1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1686 证券简称:一安高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受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受限情况
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余载武拟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10万元贷款,用于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主债务履行期限及利率以协议最终约定内容为准;保证方式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该笔贷款拟以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措施抵押给浙商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余载武申请的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物明细如下:
(1)不动产证号: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7702号。
(2)不动产证号: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7700号。
二、资产抵质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坐落于武昌区中北路66号B栋1501室、1508室不动产作
公告编号:2018-019
为抵押,向银行担保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用不动产质押对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融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
四、备查文件
《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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