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创立大会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武汉一安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Wuhan Eon high-tech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2幢1302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优秀团队,立足技术创新,不断改良商业
模式,服务社会,为客户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
及咨询;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电子计算机、通讯产品(专营除外)、机电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名册,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股东名称 股份(万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股) (%)
余载武 828.76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82.218
余萍 50.24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4.984
韩松 50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4.961
田志斌 20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1.984
李葳 15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1.488
朱泽荣 10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0.992
彭西京 10 净资产折股 2017年2月27日 0.992
陈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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