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一安高新资讯
2017-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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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30

武汉一安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2017年3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余载武直接持有公司 82.22%的



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或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



二、资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消防设施系统集成的规划咨询、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集成调试、项目管理以及运维增值服务,需要获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资质和经营许可,并接受住建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公司拥有与业务经营相匹配的各项资质,但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若严重违反了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资质存在到期后无法顺利续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11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



期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4%、70.55%、79.68%,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的客户结构不能有效改善,公司的主要客户因任何原因大幅减少采用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而公司无法及时找到新的替代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未决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3起未决诉讼。其中,河北朝晖



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向河北朝晖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公司与广东穗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穗安消防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损失;公司与辛集市第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辛集市第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及返还超额支付款项。公司为被告的两笔未决诉讼涉诉标的金额总计3,066,656.29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5.20%。考虑到诉讼案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最终作出不利于公司的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并且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五、公司规模小的风险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79.35万元、2,372.75万元,



属于建筑智能化行业的微小型企业,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有望提升,抗风险能力会进一步加强。但目前公司的规模与相关行业的大型上市公司存在差距,如果上述企业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压低产品价格挤占市场空间,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建筑智能化产业是新兴行业,参与企业日益增加,行业集中度低,竞争趋于激烈。公司如不能持续增强自身技术实力,扬长避短,迅速做大做强,则面临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建筑智能化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公司近年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和核心技术的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已制定了针对上述核心人员的绩效激励和约束制度,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智能化行业对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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