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3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71680 证券简称:东能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东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浙江东能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浙江东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01月23日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16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东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能股份)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林家工业区2
号楼。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2016年累计对外担保1370万元,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予以披露;2017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307.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2016年累计对外担保1370万元,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予以披露;2017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307.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市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是对公司违规担保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的警示措施,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是对公司违规担保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的警示措施,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化建设,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告编号:2019-001
(二)整改情况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对外担保金额的清理工作,逐步减少对外担保的金额。
2、公司后续将不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证券业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董监高合规意识,强化内部控制,避免再次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号
浙江东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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