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1664 证券简称:华旭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授权管理层具体操作,投资额度在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告编号:2024-008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会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慎重选择理财产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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