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洋环保: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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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1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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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4



公告编号:2020-060



证券代码:871660 证券简称:汇洋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回购事宜。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



公告编号:2020-060



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但为防止摘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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