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1660 证券简称:汇洋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长沙汇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业绩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业绩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五)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
(七)电话咨询;
(八)现场参观;
(九)分析师会议;
(十)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布,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的未公开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 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 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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