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1655 证券简称:知行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布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2023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长远考虑,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久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公告编号:2024-028
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杨、赖黎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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