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71645 证券简称:贵州捷盛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东百路 1002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 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227,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869,566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14,800,000 股(含本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适时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数量不少于 200 人。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前述两者相结合,或采取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8)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 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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