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6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诺必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郑州诺必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公司拒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其股票挂牌。”诺必隆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之前未能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且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仍未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一)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出现第十七条第一项其他情形未改正的,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诺必隆未按规定每十个交易日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该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敏告知主办券商她本人已经办理离职,但是尚未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且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安排人员对接持续督导工作及负责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存在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和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拒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且目前已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性公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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