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3
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份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股东吴志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2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
权人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吴志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2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
权人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质押股份用作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 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 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吴志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51,487,719、64.47%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13,615,790、48.35%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47,000,000、62.56%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21.4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18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二)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72,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41.12%,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三)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17.1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4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在全 国中 小企业 股份转让 系统指 定信息批 露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四)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4.5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 2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 公告编号:2022-006)。
(五)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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