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苏州耐戈友防护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苏州耐戈友防护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已于2017年3月7日收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立即组织苏州耐戈友防护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戈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挂牌律师”)以及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回复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的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大。请公司:(1)在“公司业务的具体构成情况”章节补充披露按省份、按境内外等维度划分的业务构成情况;(2)补充披露海外客户的中文名称、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合作模式,是否通过境外经销商实现销售,补充说明并披露该客户的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和销售方式;(3)补充披露外销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外销业务毛利率情况,及其收入确认方法和成本费用归集和结转方法;(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品各期出口退税金额,以及出口退税对公司业绩构成的影响;(5)补充披露汇兑损益并说明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构成的影响,作重大事项提示;(6)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科目中外汇的有关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采取金融工具规避汇兑风险,分析并披露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其管理措施。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并就公司海外业务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并在《推荐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中补充说明对公司海外业务尽职调查方法。
1、尽调过程和事实依据
序号 尽调过程 事实依据
1 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访谈 访谈记录
2 向会计师了解审计确认的公司实际收入确认 访谈记录
时点及计量方法
3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等
4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海外销售收入明细表 海外收入构成明细表、业务分类情
况表
5 查阅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合同、订单、相关财务会计凭证等
海关报关单、出库单等凭证
2、依法合理分析过程
(1)在“公司业务的具体构成情况”章节补充披露按省份、按境内外等维度划分的业务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划分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地区 2016年1-10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外销 30,290,065.41 96.12% 35,426,562.65 96.08% 30,827,280.71 95.76%
内销 1,222,555.97 3.88% 1,447,153.96 3.92% 1,363,783.83 4.24%
合计 31,512,621.38 100.00% 36,873,716.61 100.00% 32,191,064.54 100.00%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章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情况”之“(一)业务收入及成本的主要构成”披露。
(2)补充披露海外客户的中文名称、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合作模式,是否通过境外经销商实现销售,补充说明并披露该客户的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和销售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海外客户,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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