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8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
告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
〔2021〕169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许少波、秦培中
2、许少波,时任公司董事长
3、秦培中,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一、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许少波、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秦培中未能忠
公告编号:2021-029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许少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秦培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该纪律处分及公开谴责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1〕169 号)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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