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灵智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
纠纷一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受理本
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27)。2021 年 2 月 3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收到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2020)闽 0602 民初 6993 号民事判决书。后公司提出上
诉,2021 年 4 月 6 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司的上
诉请求,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开庭; 2021 年 7 月 27 日我司收到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7 月 20 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2021)闽 06 终 1788 号。因公司及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27)。
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特此公告!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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