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1581 证券简称:灵智自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灵智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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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智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国宾馆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
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受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22)。2018 年 12 月 28 日和 2020
年 9 月 18 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收到了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2018)琼 0105 民初 6211 号民事裁定书。因公司及相
关人员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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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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