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71560 证券简称:华谌科技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华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由上海华谌钢结构安装工程有规定,由上海华谌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 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嘉兴市
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市),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上海市 用代码号:91310120776652524J。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用代码号:91310120776652524J。 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权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
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 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
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关权益的股东。 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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