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1532 证券简称:能之光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 预计发生金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型 额
1 张发饶 借款担保 11,000.00 7,075.00
张发饶、施振中、 关键管理人
2 钟海春、陈波、 员薪酬 110.00 92.18
杨兰天
合计 11,110.00 7,167.18
注:序号1为公司预计关联方张发饶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11,000.00万元,
此担保为关联方张发饶无偿提供。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名称
张发饶 浙江省宁波市 - -
施振中 浙江省宁波市 - -
钟海春 浙江省宁波市 - -
陈波 浙江省宁波市 - -
杨兰天 浙江省宁波市 - -
(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18-016
1、张发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2、施振中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钟海春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陈波为公司技术总监、公司监事。
5、杨兰天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张发
饶、钟海春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溢。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交易是公司从成本效益的原则考虑,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对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所需而进行的预计。
公告编号:2018-016
2、上述对2018年日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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