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为配合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适应高效开展业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
请。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所有股东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宜,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证券代码:871525)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
期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
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告编号:2020-034
公司已将终止挂牌所需材料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并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3)。
目前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终止挂牌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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