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4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为配合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适应高效开展业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证券代码:871525)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
期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
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所有股东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宜,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
牌的申请材料。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2
书》,公司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已获受理。
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尚需全国股转公司审核同意,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终止挂牌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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