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的新材: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伟的新材资讯
2018-06-29 17:23: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48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3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龙志雄先生、刘成梅女士(龙志雄先生配偶)为公司的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龙志雄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成梅女士为龙志雄先生之配偶。上述担保是为了给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且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对公司的稳定发展是有利的,该担保行为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48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龙志雄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龙志雄 东莞市横沥镇** - -

刘成梅 东莞市横沥镇** - -

(二)关联关系

龙志雄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龙志雄先生与刘成梅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际控制人龙志雄先生、刘成梅女士(龙志雄配偶)为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龙志雄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成梅女士为龙志雄先生之配偶,上述担保是为了给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且公司不需

公告编号:2018-048
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对公司的稳定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给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且公司不需另行支付费用,对公司的稳定发展是有利的。该担保行为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