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7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71523 证券简称:ST 中维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38 号)。公司因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因此,公司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不予受理或复核申请不通过的风险。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中维”。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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