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1
开源证券
关于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是
3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是
4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5 年报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对中维高新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333013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关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相关正文如下:
“1.存货金额无法确认
中维高新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1,107.08 万元,占资产总额
30.99%,因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停滞、员工离职,未对期末存货进行实物盘点。通过核对存货库存管理系统发现,存货采购入库和出库存在记录不及时、记录不完整等情况,实物资产管理内控缺失。审计现场监盘时发现仓库存货摆放无序,存货未得到有效管理,存货盘点程序未得到有效实施,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
程序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期末存货余额无法确认。
2.收入、成本费用无法确认
中维高新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343.36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285.69 万
元。其中销售驱鸟装置及设备收入 235.62 万元,成本 171.28 万元,未进行成本核算,材料入库、商品出库均为暂估。中维高新公司未提供材料暂估入库、销售商品暂估出库的支持证据。部分货物销售根据开具发票时间确认收入,无商品出库及客户验收单。因企业生产停滞、员工离职,无法提供完整的审计所需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判断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相关税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 往来款
中维高新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 376.61 万元(已提取坏账
准备 111.71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中长期挂账或个人大额现金支付备用金
269.44 万元,预付账款余额中 32.07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中 195.06 万元,我们
无法函证,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金额无法确认。
4. 期末库存现金余额无法确认
中维高新公司期末现金余额 53.75 万元,未配合我们实施监盘程序,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库存现金期末余额无法确认。
5. 其他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维高新公司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余额 6.11
万元,未能提供形成的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维高新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
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90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所述原因,我们无法判断中维高新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准确性无法确认。”
2、根据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相关正文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所述,中维高新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324.91 万元;营业收入 385.23 万
元,较上年大幅减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运资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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