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1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1523 证券简称:中维高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行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简称由“中维高新”变更为“ST 中维”;
2、证券代码仍为:871523;
3、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7 月 2 日。
二、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及投资风险提示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
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10,972,177.67 元,合并净资产为 10,972,177.67 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注并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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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