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维高新: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摘牌中维资讯
2021-04-20 17: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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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1523 证券简称:中维高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因财务数据复核工作量大,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21 日

(五) 应对措施

现因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原预约时间披露年报。为确保信息披露
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特将 2020 年年度报告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披露,期间公司将
积极与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和积极配合。公司对延期披露年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规定,若公
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
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毕建莹
职务:董事长
电话:18698949966
邮箱:lnzwgx@163.com

辽宁中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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