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1521 证券简称:小白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一)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审议公司单笔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超过 5%但不超过 30%(含本数)的事项;
(十) 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标的(如股
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过 5%但不超过 30%(含本数)
的事项;
(十一)审议交易或交易标的(如股权)所产生(对应)的利润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的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授权应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作出;
(二)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
易、借贷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所述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