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1518 证券简称:惠利普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业用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营业用资产存在以下所有权或使用
权受到限制情况:
项目 余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606,607.79 保证金额
固定资产 39,199,739.96 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 17,935,097.67 质押贷款
合计 65,741,445.42
备注:上述资产抵押系以前年度延续的资产抵押,已经会议审议并履行信披义务,本次重新审议系因对应的融资事宜发生变化,故予以重新确认。
具体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8,606,607.79 元,本公司以 827,702.84 元作为银
行承兑保证金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营业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5,509,582.54 元。合肥惠利普以 5,778,904.95 元作为银行承兑保证金从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蓬支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7 ,614,717.40 元。本公司以银行存款 2,000,000.00
公告编号:2024-021
元作为保证金从交通银行开具信用证 1000 万元。
2、固定资产 39,199,739.96 元、无形资产 17,935,097.67 元受
限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
(1)公司以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短期借款2,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抵押系为公司快速向银行贷款,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开拓公司业务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资产受限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4-021
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