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1518 证券简称:惠利普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业用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业用资产存在以下所有权或使
用权受到限制情况:
项目 余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9,558,521.64 保证金额
货币资金 118,103.00 司法冻结
固定资产 125,895,000.00 抵押贷款
应收票据 4,278,199.11 票据质押
无形资产 17,935,097.67 质押贷款
合计 86,361,958.18
备注:上述资产抵押系以前年度延续的资产抵押,已经会议审议并履行信披义务,本次重新审议系因对应的融资事宜发生变化,故予以重新确认。
具体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19,558,521.64 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签署《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编号:75XY202103338201)的保证金及质押票据,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公司供应商货款;
2、固定资产 125,895,000.00 元、无形资产 17,935,097.67 元受
限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
(1)公司以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已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短期借款 2,000万元。
(2)公司以专利作为质押已向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短期借款 5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抵押系为公司快速向银行贷款,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开拓公司业务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资产受限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06
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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