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71518 证券简称:惠利普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营业用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营业用资产存在以下所有权或使用
权受到限制情况:
项目 余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5,603,570.98 保证金额
固定资产 50,954,088.32 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 5,000,000.00 专利质押
无形资产 14,804,298.88 质押贷款
合计 86,361,958.18
备注:上述资产抵押系以前年度延续的资产抵押,已经会议审议并履行信披义务,本次重新审议系因对应的融资事宜发生变化,故予以重新确认。
具体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15,603,570.98 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签署《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编号:75XY202103338201)的保证金及质押票据,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公司供应商货款;
公告编号:2023-030
2、固定资产 50,954,088.32 元、无形资产 14,804,298.88 元受
限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
(1)公司以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6 月末净值50,954,088.32 元)和土地使用权(6 月末净值 14,804,298.88 元)作抵押物,已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短期借款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抵押系为公司快速向银行贷款,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开拓公司业务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资产受限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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