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71473 证券简称:博茗低碳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
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60 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董事长胡晓利、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郝振磊。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0-01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
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董事长胡晓利、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郝振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给予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胡晓利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郝振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1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公司及主要股东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60 号)
武汉博茗低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