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71466 证券简称:三科核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 年 10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与退休返聘人员签署的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25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家庭储蓄和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以任何方式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不涉及选任外部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 1.51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作为认购单位,每 1.51 个份额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不超过 3,518,300 份额(对应公司股票 2,330,000 股,占定向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1663%,对应认购的公司股票价格为1.51元/股),资金总额不超过3,518,300元。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0 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 3 年(即 36 个月),自公司
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计算。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相关股票定向发行事项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如调整或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范文件,若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十二、本计划实施后,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小军,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中提到的关于上市等情况是基于考虑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来会面临的多种情况的描述,不构成公司相关承诺。公司上市行为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3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8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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