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71424 证券简称:景古环境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出具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华小兵先生、陈翠丽女士、辛海明先生、方小兵先生、马洪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
公告编号:2022-025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李光银先生、梁珍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光银、梁珍海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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