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71411 证券简称:天奕股份 主办券商:财富证券
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
(十八)决定设立或注销公司、分公司;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原则和具体内容。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二章 董事长
第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审议批准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交易事项,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购买、出售资产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交易事项;
(五)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贷款(包括金融机构与个人借款),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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