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5
公告编号: 201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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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1385 证券简称: 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受让商业物业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上海旭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上海签订协
议,交易标的为商业物业项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上海旭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上海旭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上海旭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旭辉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林中先生、林
峰先生、 杨欣先生、 朱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旭鲲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5054-31
室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法人
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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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
(二)关联关系
上海旭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上海旭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上海旭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旭辉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承接关联方上海旭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业物业项目 1 个,预
计收到项目预收款 2,201,648.93 元。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经协商,交易价格为历史成本。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此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了整合集团优势资源,配合公司主业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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