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5
证券代码:871385 证券简称: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在 15 天前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 15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30日
结束时间:2017年9月3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方式召开。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188弄恒基旭辉中心20号楼南楼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退回车位》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分别与关联方合肥旭海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及苏州旭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2015 年与关联方湖南隆晟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受让了三家房产公司的标的车位。经公司与关联方协商,决定退回车位使用权,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700万元。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长林中先生、董事林峰先生、董事朱瑜先生、董事杨欣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须回避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退回车位》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42)。
2、表决结果:5 票同意、4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
(二)审议通过《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幸福公寓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完成业务整合,现将“幸福公寓”业务全部转让给关联方上海领昱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预计收取交易对价总计金额2,866,984.52元。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长林中先生、董事林峰先生、董事朱瑜先生、董事杨欣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须回避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转让幸福公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43)。
2、表决结果:5 票同意、4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三)审议通过《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商业物业项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承接关联方上海旭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业物业项目1个,预
计收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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