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5
公告编号:2017-046
证券代码:871385 证券简称: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退回无产权车位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退回无产权车位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合法审议程序,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幸福公寓业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幸福公寓业务事项履行了合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商业物业项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商业物业项目事项履行了合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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