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证券代码:871385 证券简称: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披露了《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08)、《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披露了《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现因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发行对象简历、主办券商项目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变更,对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相关内容主要进行如下调整。
一、方案变更前的内容
(一)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第二节 发行计划”之“一、发行目的”
为:
目前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发行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支付收购宁波永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达”)股权转让尾款及信息化建设,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业务发展,保持高客户满意度及优质品牌形象,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布局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扩大公司物业管理面积,增加市场份额。
(二)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第二节 发行计划”之“二、发行对象及
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之“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为:
本次发行对象为4名自然人:分别为张丽娴、张莉莉、罗杏枝和马莉,发行对象与永升物业及公司在册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拟认购数量、方式及基本介绍如下:
序号 拟认购人名称 拟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方式
(不超过)
1 张丽娴 650,000 货币
2 张莉莉 500,000 货币
3 罗杏枝 450,000 货币
4 马莉 400,000 货币
合计 2,000,000
(1)张丽娴女士,出生于1978年,中国籍,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12年任职于孔祥东音乐机构,负责安排舞蹈演出、舞蹈培训等,目前为自由职业。
(2)张莉莉女士,出生于1977年,中国籍,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2004年于南京航空公司任乘务长,2004年至2006年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秘书,目前为自由职业。
(3)罗杏枝女士,出生于1951年,中国籍,住所为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至2011年曾任职于常德市公交办公室、常德市乡镇企业局、常德市计划委员会、常德市政协法制群团委,于2011年4月退休。
(4)马莉女士,出生于1977年,中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至2011年于上海一方置业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于翰立商业管理(上海)公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发行对象均系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投资者。
(三)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第二节 发行计划”之“五、公司除息除
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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