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证券代码:871385 证券简称: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在 15 天前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 15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7月17日
结束时间:2017年7月17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188弄恒基旭辉中心20号楼南楼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发生如下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1)2014年——2016年8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旭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旭辉兴腾置业有限公司因日常周转需要曾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鉴于目前公司法人治理规范性的要求,上述关联方拟就上述期间占用公司的资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给公司资金占用费合计531.88万元。
2、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购买了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期限为两年的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00万元,公司出于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考虑,
拟将此公司债按照 2017年6月14日该债券公开市场价格2061.696万元转让给
关联方上海毅匹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长林中先生、董事林峰先生、董事龚雁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须回避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9)。
2、表决结果:6 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 -030)。
(二)审议通过《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鉴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披露了《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08)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发行对象简历、主办券商项目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变更。公司拟修改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上海永升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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