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6
证券代码:871385 证券简称:永升物业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在 15 天前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 15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4:00
结束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6: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188弄恒基旭辉中心20号楼南楼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张亦春、马永义、王鹏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在公司董事会中相应增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拟调整为9人,保留原有6名董事,同时增选独立董事3名,提名张亦春、马永义、王鹏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7)。(三)审议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上关于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8)。
(五)审议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司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六)审议关于《上海永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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