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挂牌公司房产被司法拍卖 是
2 其他 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多次被纳入失信 是
被执行人
3 其他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不适用
4 其他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股票事宜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挂牌公司房产被司法拍卖
挂牌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 6 号院 8 号 1 至 4 层 102 的房产被
司法拍卖,详见挂牌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名下资产被法院司法拍卖的公 告(补发)》(2024-001),挂牌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房产为公司主 要经营用房产。
2、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详见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2023 年 01 月 03 日、2023 年 05 月 10 日、2023 年 07 月 28 日、
2023 年 08 月 08 日、2023 年 09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临时
公告。
3、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或“宏伟超达”)通过公告等公开信息的方式,在不同的时段向市场和广大股东公布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之财务顾问协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的公告》);在北交所上市(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提示性公告》);赴港上市(2021 年 4 月 21 日发布的《关
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拟赴港上市保荐协议的公告》)。
目前挂牌公司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赴港上市发布进展公告,且国内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等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赴港上市等涉及较多准入条件,挂牌公司未就公司是否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发表过明确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赴港上市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挂牌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事宜,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了《国
融证券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对挂牌公司
“2020 年未进入创新层,且在 2021 年 5 月前亦无法进入创新层并申请公
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现在为北交所)”进行了风险提示。截至目前,挂牌公司处于新三板基础层,尚不具备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证监会在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不存在已向当地证监局报送关于股票公开发行辅导备案材料事项。
4、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股票事宜
主办券商获悉挂牌公司及其主要管理者向投资者承诺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给予投资者股份的相关投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有且仅有一次
股票发行,详见 2019 年 01 月 14 日发布的临时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及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不存在全国股转系统在审股票定向发行事项。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公司主要经营用房产被司法拍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影
响。
2、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的信誉和
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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