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董事陈群、自然人股东杭敏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订最高额 1215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为:2019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审议,其中董事陈杰、陈怡嘉
为父女关系,董事陈杰、陈群为兄弟关系,因此董事陈杰、陈怡嘉、陈群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8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群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华新苑 37 号**室。
2. 自然人
姓名:杭敏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薛家弄新村**号。
(二) 关联关系
陈群为本公司董事、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杰之弟弟,杭敏为本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杰之妻姐。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陈群、杭敏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
订最高额 1215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8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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