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31
安徽维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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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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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的原因,特提醒投资者对
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关注:
(一)技术研发风险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其他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
类似,面临着产品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结构调整、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失
密等风险。如果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及开发失败,对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趋
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公司现有技术优势和竞争力的下降,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公司的发展。
(二)偿债风险
从公司近两年一期的偿债能力指标来看,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
12月31日及2016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99%、70.58%及70.72%。
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存在一定的长期偿债风险。 2014年12月31日、2015
年12月31日及2016年10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88及0.92,
速动比率分别为0.29、0.47及0.58。公司负债全部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
主要包括正常的商业信用负债及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公司所处行业的资金壁垒较高,股东的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前期修建厂房、
购买设备等,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股东的资本性投入不足以满足公司对
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商业信用负债水平较高,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
速动比率亦较高,公司存在一定的长期及短期偿债风险。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0月31日,公司存货
余额分别为17,363,285.09元、18,435,020.14元及21,145,504.60元,占流动资产
比例分别为45.80%、37.69%及37.0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2、2.38及2.05。
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由行业特点和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决定,公司所生产的叉车整
车产品,最主要的成本构成系原材料,通常客户对叉车的配置不尽相同,公司
绝大部分的产品为非标产品,且一台叉车需耗用原材料品种较多,故公司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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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水平较高,大量的存货余额不仅占用了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降低资产的
流动性,而且给存货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7月2 日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
税务局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
GR2014340000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00%税率征收。如果公司不能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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