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3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71328 证券简称:净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施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1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收购公司股份时,自愿优先收购对公司终止挂牌事宜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对其进行收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协调其他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为准。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与公司协商股份转让事宜,将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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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0 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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