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证券代码:871328 证券简称:净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需要其他部门批准的情形。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3日15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浸校塘利民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议案
内容:根据已公告的公司2017年上半未经审计财务报告(请参阅公
司公告2017-019号),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销售1.13亿元,实
现净利润约2,0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
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则可供分配利润为1,858.50万元,加上期可供分配利润1,844.02万
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净利润为3,702.52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3、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23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浸校塘利民路2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伦军 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浸校塘利民路
2号 电话:0769-81900628 传真:0769-81900638 邮编:52368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决议文件。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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