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71328 证券简称:净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7年11月6日上午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贵术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事项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
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已公告的公司2017年上半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2017年
上半年实现销售1.13亿元,实现净利润约2,065万元,根据《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2
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则可供分配利润为 1,858.50万元,加上上期可供分配利润 1,844.02 万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净利润为3,702.52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为准。
2.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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