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71328 证券简称:净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 2017年 5月 28日起实施。2017年 5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
[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 公告编号:2017-020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变更原因
适用财政部公布的新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 5 票赞成
通过适用上述新会计准则的提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7年 8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适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计量、列报相应业务。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对公司现有的财务数据没有实质影响,后续政府补助列报会按准则要求列入不同会计科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20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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