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净诺科技”)于 2017年3月2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因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工作未能按计划如期完成,公司预计不能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预计2017年5月19日之前完成年报的披露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7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净诺科技预计不能在2017
年4月30日之前进行年报披露,因此,公司的股票将被暂停转让。如净诺科技在2017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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