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3 月 17 日,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朱启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将公司开发的位于普洱市思茅区环城
南路(东郊变电站旁)的 1 幢 1-03 号房销售给朱启忠,金额为 2,460,185.00 元。
2022 年 3 月 14 日,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建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将公司开发的位于普洱市思茅区环城南路(东
郊变电站旁)的 4 幢 4-01 号房销售给李建华,金额为 2,303,925.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金额为 4,764,11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启忠回避表决。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朱启忠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电视台路 16 号 1 栋 2 单元 302 室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 李建华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电视台路 16 号 3 栋 1 单元 302 室
关联关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周边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中,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行为或商业行为,遵循公允定价或市场定价的原则,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了商品房。
公告编号:2023-026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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