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4,873,762.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499,002.7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33,456.9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334,5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3-021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性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1 北京吉祥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1*****246 陈荣
3 02*****763 朱启忠
4 00*****340 虞跃明
5 02*****753 陈华明
6 01*****802 郑昌幸
7 00*****487 白文涛
8 02*****861 田洁
9 00*****536 霍焰
10 00*****669 蒋璇
11 02*****398 干凤玲
12 01*****844 邱晓
公告编号:2023-021
13 00*****735 刘春燕
14 01*****272 李童京
15 01*****474 胡华荣
16 02*****457 王萱
17 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