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1312 证券简称:新剑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财 务报表格式。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 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公告编号:2019-026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经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
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予追溯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日发生的相关事项,根据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修订财 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9-026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修订财务报表格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等无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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